市消防支队严管执法队伍“六个严禁”请您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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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为了加强对消防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温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近日制定了公安消防监督执法“六个严禁”: 1、严禁各级公安消防机构的领导的配偶、子女在其管辖的地区从事消防工程施工、检测和消防产品生产、销售等经营性活动; 2、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干预消防工程的招标评标活动; 3、严禁指定或变相指定建筑工程的消防施工企业、消防产品销售单位和品牌; 4、严禁利用消防监督执法职权乱收费、乱罚款或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拉赞助以及强行征订消防杂志、征集广告; 5、严禁利用消防监督执法职权吃、拿、卡、要; 6、严禁违反规定干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若发现消防监督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违反“六个严禁”的行为,请向温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举报。 举报地址:温州市消防支队纪委(市区下吕浦三区双龙路) 举报电话:0577-88393092 88393090 邮编:325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