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三十元不给开发票 地税:这种情况不合理不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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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1:02 北京娱乐信报 |
信报讯(实习记者李宁)“对不起,您的消费没满30元,不能给您开发票。”开发票也有底线?昨天李先生就遇到了这么件新鲜事。 昨天中午,李先生在朝阳区关东店北街雪松酒家就餐后结账并索要发票,被服务员告知“消费19元不能开发票,只能开收据,累积到30元再来换发票”。对此,饭店老板解释:“有些客人消费五六块钱也要发票,一张一张开很麻烦,我们这儿老客户多,积累起来再换 整额的也一样。”争执无果,最后李先生只好拿着一张写在出菜单上的“收据,19元”离开。随后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朝阳地税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这种情况属于不合理不合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