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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行道上岂能随意施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2:17 石狮日报

  本报讯昨日上午,由于在车行道上乱施工,省某公司石狮工程项目部负责人王某收到了石狮交警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告书》。据悉,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石狮交警开出的第一份《责令停止违法通告书》。

  当天上午7时许,在九二路万岁脚岗亭,带队执勤的石狮交警二中队领导发现附近岔路口的主路面上停放着一辆小货车。走近一看,却见离车二、三米处有一个窨井盖被掀开了, 一把竹梯从里面伸出来,一个人则从窨井中露出半个身子,而窨井边另有两个施工人员。交警注意到,现场周围没有按规定设置道路施工的警示标志,也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该路段来往车辆多,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发生危险。交警当即上前制止这种“野蛮”施工行为,直至他们重新设置了警示标志后才允许其继续施工作业。

  负责该施工任务的省某公司石狮工程项目部王某半个多小时后赶到交警大队二中队。接过交警签发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告书》时,王某表示今后一定多学法,并按法律规定进行道路上的施工。(吴建雄记者林春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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