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撞了不白撞案昨日宣判 奥拓司机被判赔偿1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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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2:42 燕赵都市报 |
本报北京消息据北京晚报报道,“别说15万了,就是1万我现在也拿不出来啊。”听到判决,司机刘某满脸无奈地表示:“这一撞改变了我的人生,我只能说在封闭型道路内出现行人,司机只能自认倒霉。”刘某今年5月9日21时在北京菜户营二环主路驾驶奥拓撞死行人,北京宣武法院昨天上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判决刘某承担同等责任。 据悉,此案是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因行人违 章被撞致死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赔偿的第一案。死者曹某的家人向刘某索赔近24万,法院判赔15万多。刘某对这个结果不满意,在宣判前,他预期赔偿30%,而一审结果已超过了50%。而死者的家属也要赔偿刘某修车费664元。 宣武法院认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曹某违反了该法中“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的规定,是引发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司机刘某在发现曹某时,没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且其车辆经检测制动力总和亦不合格,因此双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从我的切身体会来看,新法有很多漏洞。”刘某举例说,如果事发时他向右猛打方向盘就撞不上曹某,但肯定会和右侧车道的车辆相撞,这将会给他的人身安全带来威胁。刘某认为新法没有考虑到司机的合法权益,他已表示要上诉。 案件回放 今年5月9日晚,四川来京的曹某夫妇去探望居住在北京右安门外开阳里的朋友。曹某步行由北向南进入二环主路横过机动道时,恰逢刘某驾驶奥拓车由东向西在主路左侧第一条车道内行驶。在刘某采取措施过程中,小轿车前部撞到曹志秀身体左侧,造成曹某当场死亡,小轿车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