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5·29”天然气爆炸案今庭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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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5:0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兰平雷拥群记者周牧) 造成5死35伤,引起国务院高度重视的泸州市纳溪区“5·29”天然气爆炸案,其刑事部分将于今日上午9时在当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泸州市天然气公司安富管理所原副所长杜保具、抢修维修班原班长史胜军因涉嫌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罪被推向被告席。 今年6月10日下午,在泸州市市政府第15次常委会上,将纳溪“5·29”爆炸事故定为“典型的公共安全责任事故”。随后,13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其中,杜保具和史胜军因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检察机关起诉。 8月30日,5名遇难者的家属向纳溪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泸州市天然气公司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935983元。据悉,民事赔偿部分将于10月12日开庭审理。 案件回放 今年5月初,纳溪区丙灵路17号居民楼下的许多群众都闻到天然气异味。5月20日,17号楼居民向泸州市天然气公司安富管理所职工郭某反映天然气有泄漏情况,郭当即向副所长杜保具作了汇报。 杜与两名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虽嗅到异味但仍不能确定是天然气泄漏所致。杜保具当时未携带任何测漏仪器进行检测,就臆断没有天然气管道经过,不可能是天然气泄漏。随后,转身离开了现场。事后他也未安排抢修班调查原因、及时处理。而身为抢修维修班班长的史胜军负有巡检职责,分管案发路段的巡检工作,没按规定进行巡查,致其所负责的巡查管道长时间泄漏天然气而未查出。 5月29日晚7时45分,淤积多日的泄漏天然气在飘经17号楼负一楼时,遇不明火种引发爆炸,当场造成5人死亡,35人受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