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认识大领导诈骗十万判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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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7:22 哈尔滨日报 |
本报讯 (宋平记者万佳)芦某自称认识“大领导”,骗取两人总计10万元的“活动费”。日前,哈尔滨道里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芦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2年8月中旬某日,只有中专文化的伊春青年芦某通过朋友认识受害人李某。芦某自称认识某领导,能为李的女儿和外甥女办理高考录取一事,并收取受害人10万元“活动费”。不久,李的女儿和外甥女符合分数段被哈尔滨师范大学阿城分院绿波学院正常录取。李某 找到芦某索要钱款,芦拒不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