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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高速路上被撞死 公路管理部门也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7:53 扬子晚报

  本报讯 因护栏有缺口,一初中生穿过护栏缺口上了高速公路,不幸遭遇车祸身亡。其父母以相关部门疏于管理为由将其告上法院。

  去年8月13日下午,江宁区一16岁的初中生小明(化名)骑自行车与三名同伴来到宁马高速公路李家桥段涵洞边玩耍,当他们发现路边铁丝护栏网有一缺口时,四人竟推着自行车走上高速公路,小明不幸被车撞死。小明父母认为,因高速公路的护栏网损坏,管理方没有 及时修补,也没有及时巡查,最终酿成悲剧,这应是一种不作为。公路管理部门则称,该路段在设计时就留有很多匝道,管理部门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阻止行人上该路段。法院认为,宁马高速公路南京段作为一条高等级封闭式公路,应禁止行人、非机动车等上路,但该路段的护栏网常被人撕开,时常有人进出高速路,这一疏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小明之死。但小明父母作为其监护人,没有尽到相应责任,也存在过错。相比而言,小明父母的过错更大。据此,江宁法院一审判决,公路管理部门赔偿原告20%的经济损失,另给予精神抚慰金8000元。(江法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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