妒人生意 开水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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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7:53 扬子晚报 |
本报讯近日,淮安汽车站第二候车厅发生一起故意用开水烫人的恶性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杨林明已被清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杨林明与被害人赵红都在淮安汽车站第二候车大厅开商店,因赵红生意红火,遭到杨林明的嫉妒。2003年2月6日中午,杨林明用剪刀将被害人赵红的丈夫高金星的头部刺伤,清河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林明赔偿赵1.7万元。杨林明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清河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8月上旬依法对杨林明司法拘留15天。释放后,杨林明一直怀恨在心,伺机报复。9月22日下午两点多钟,杨林明伙同另外两名男子冲进被害人的商 店,用四瓶开水浇向赵红。汇通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将杨林明扭送到派出所。经鉴定,对赵红的伤害程度已构成重伤。(徐进 朱鼎兆 邹晓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