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落榜生状告苏大一审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7:53 扬子晚报

  本报苏州电 落榜生闵笛状告苏州大学录取过程不公一案,9月29日下午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号审判庭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闵笛对苏州大学的行政诉讼要求。原告代理人——闵笛的父亲闵金达表示将尽快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张家港学生闵笛是2003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在2003年高考中,文化课总分为406分,其中英语单科成绩为90分,闵笛最终选择苏大作为自己的艺术类本科提前录取批次院校的第一 志愿,填报的三个专业依次为“艺术设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7月14日,闵笛的父亲闵金达从一位在苏大工作的熟人处得知,自己女儿的三个专业都没有被录取。那位熟人还透露,苏大“艺术设计学”的投档线为390分左右。

  为此,闵笛及家人认为,可能是有分数比她低的人取代了自己的录取名额,一怒之下便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苏州大学录取过程不公正,要求对方赔偿包括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共计10万余元,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今年7月26日,本案进行了首次庭审。9月29日下午,该案二次开庭,在未经法庭辩论的情况下,法庭做出裁决:认为苏州大学是事业单位法人,招生属于自主管理权利,而非行政管理,驳回原告的行政诉讼请求。整个庭审过程不足30分钟。袁霆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F1中国大奖赛
《2046》公映
法国特技飞行队访华
网游天堂2新增服务器
2005新浪考研大讲堂
国庆出游宝典
“十一”缤纷车世界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性感文化的解析》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