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学员有保险 最高赔付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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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7:53 扬子晚报 |
为妥善解决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培训期间的人身保障问题,“南京市见习培训办”近日与太平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为见习学员统一办理了“太平无忧团体意外综合险”。 根据协议,学员在见习过程中(包括上下班途中),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身故、伤残或烧烫伤等,或者学员在见习场所发生对第三者造成的伤害,将由太平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 款的有关规定支付赔偿。针对每位见习学员的最高赔付金额达人民币6万元。“南京市见习培训办”提醒见习学员,发生意外须在48小时内通过见习单位、见习跟踪指导中介机构、“市见习培训办”或者直接与承保公司联系。王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