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厂赔偿四万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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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9:06 中国宁波网 |
东南商报讯(记者胡珊通讯员周建铭李成文)啤酒瓶盖弹起伤了眼睛,消费者因此向厂商提起索赔,近日在余姚法院的调解下,厂商自愿赔偿消费者医疗费、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合计4.5万元。 去年8月16日,戚某在用开瓶器开启某啤酒厂出品的啤酒时,瓶盖突然弹到他的右眼,经诊断为黄斑裂孔,视力0.06,伤残鉴定为八级。戚某要求厂商赔偿他各项费用8万余元, 但厂商认为,戚某的伤势是因其开启瓶盖的方式不当引起的。事故发生后,双方在消协的主持下三次协调未果。今年6月23日,戚某向法院起诉。近日在法院调解下,该啤酒公司自愿赔偿4.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