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酿车祸学员重伤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9:47 东方网-劳动报 |
本报讯学车人在乘坐教练车时突发事故身受重伤,后向驾校提出了索赔14.8万元的诉请。日前,闵行法院判令驾校限期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4.23万元,返还陈先生培训费3850元。 20多岁的陈先生花重金进沪上某驾校学车。2002年5月21日,他随教练车来到了松江区新桥镇。因受雨天影响,教练在驾车中因发生侧滑与桥头栏杆碰撞,不幸殃及车上学员。陈 先生因此受了重伤:腰椎活动受限,属九级伤残;右踝活动受限,属十级伤残。敏谂忻意(来源:劳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