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赔偿金是“画饼充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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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10:43 深圳商报 |
周一男等5人被杀案再起波澜 百万赔偿金是“画饼充饥”?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刘良龙实习生周顶)香港凤凰卫视董事局原副主席周一男等5人被杀案再起波澜。受害者向永进的父亲向文兵不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5被告应赔 偿他104.5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昨天正式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依法改判5案犯赔偿他各种损失1万元,请求将5案犯抢劫的属于向永进享有的所有财产依法返还上诉人。向文兵是被害人向永进的父亲、杨小燕的外祖父。9月20日,市中院开庭审理了向永进的父亲向文兵提起的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并当庭判决灭门案中的罗军、张涛、郑安、胡钢和吴远翠5主犯赔偿向文兵各种损失总计104万余元。 向文兵的代理律师在四川通过长途电话向记者陈述了向文兵提出上诉的三点理由: 一是5案犯无可供赔偿的个人财产。5案犯的个人财产,已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判处全部没收,已没有任何财产来履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确定的赔偿金额,因而104.5万元的民事赔偿对向文兵来讲,已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只能是“画饼充饥”。 二是深圳市中院对此案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符合《刑法》第36条的规定,应予纠正。判决5案犯赔偿104.5万元,与《刑法》第36条一款“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的规定不符。因为在刑事判决以前,法院已清楚5案犯几乎没有可供赔偿的财产,在刑事部分已判决没收5案犯个人全部财产的情况下,没有根据被上诉人的实际情况,从而作出百万赔偿金的判决。 三是向文兵有一项诉讼请求被漏审。向文兵在一审起诉状中请求将被告人抢劫的属于向永进享有的所有财产依法返还原告人。但一审法院对此未审理,在判决中也只字未提。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刘良龙实习生周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