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公司再次纠纷缠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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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10:55 温州都市报 |
本报讯与旅行社签约定于10月1日出发、前往张家界4日游的合同,却在临行前被告知航班取消,无法成行。昨天,市区蔡小姐等读者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8868886反映,既定的张家界之行就这样成了泡影。 9月26日,蔡小姐等7人与温州腾达航空旅游有限公司签定旅游合同,并向“腾达”支付18550元旅游费用,按计划于10月1日从温州出发前往张家界4日游。但在9月28日下午,蔡 小姐接到“腾达”电话,告知由于航空公司取消“腾达”所包的温州至张家界的航班,该趟旅游无法成行。蔡小姐称,对于旅行社突然取消行程感到不能理解。“腾达”旅游部经理周爱东解释,民航部门此前曾批准“腾达”申请的温州至张家界的包机航班,但在28日下午1时许通知“腾达”,称该趟航班因故取消。对于这个决定,“腾达”表示也很意外。随后,“腾达”立即通知签约游客,并建议他们更改旅游线路,如果游客要求退款,“腾达”将根据规定给付相应违约金。周爱东称,由于双方在新版旅游合同中并没有规定具体违约金额,他们将根据旧版旅游合同第八条所规定的“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注:指游客)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向蔡小姐等7人每人赔偿500元。据悉,由于蔡小姐在与“腾达”所签的旅游合同中,双方并没有就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进行明确规定,导致双方产生分歧。 温州市旅游局质监所所长钱勤称,如果合同存在争议,要按有利于弱者(消费者)一方的原则来解释。目前,双方还在协调中。 此前,温州腾达航空旅游有限公司曾因组团的游客在云南被弃团而纠纷缠身(本报曾作报道)。本报记者林秀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