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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脚“踩”掉16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00:00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瓯海区潘桥镇李某等4名农妇因对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不满,聚众践踏温州市农业高新园区内的名贵花木,给有关企业造成16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昨天,瓯海区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对这4个人判处有期徒刑。

  因建设温州市农业高新园区,瓯海区人民政府曾先后在李某等4人所在村依法征地,且补偿费用均已足额到位。但李某等4人对补偿标准不满意,于今年2月至5月期间,多次聚集 村民到潘桥镇政府和温州市农业高新园区吵闹,并到该园区内的蓝光生物中心、亚热带创新基地、瓯海区瓜果菜引试中心等企业,肆意毁坏春兰、惠兰、金边兰等大批名贵苗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600余万元。为此,瓯海区法院判处李某、蔡某有期徒刑9个月,判处何某、高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据了解,这四名农妇均为文盲,对名贵花木的价值一无所知。甚至在案发后被刑拘时,她们仍以为自己毁坏的只是一些像韭菜的植物。另外,记者从瓯海区法院了解到,目前遭受损失的企业还没有提出民事赔偿方面的诉讼。贤群瓯法瓯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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