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爹13年 女儿竟是别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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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06:0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夫妻一场,分道扬镳后,留下4岁幼女;8年养育,亲子鉴定后,才知己非亲父。深感受骗的父亲一纸诉状将前妻告上法庭索要精神赔偿。昨日记者获悉,成都市中院日前对此案作出宣判:判令有过错的女方返还男方抚养费,并给付男方精神损害抚慰金。亲子鉴定女儿非亲生 家住西门的方江与马丽结婚后,一直没有小孩。1990年11月,方江到外地出差,妻子 却在家与他人发生不当关系,并于1991年9月生下一女。而对于其中内情,马丽三缄其口。1995年,方江与马丽因种种原因离婚,双方达成协议,4岁的女儿跟着母亲生活,方江每月须支付女儿生活费100元,直至女儿独立生活。离婚后,方江听到一些“女儿不是亲生”的流言,遂于2004年2月带着女儿来到四川华西医学鉴定中心进行亲子鉴定,结果显示:方江不是女孩的亲生父亲!一纸诉状怒告前妻 面对鉴定结果,愤怒的方江将前妻马丽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8万元,返还抚养费8400元,给付法医鉴定费3000元。一审宣判后,方江又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此次庭审中,方江表示,虽然双方现已离婚,但前妻的伤害是夫妻关系存续时造成的,自己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而如今自己人到中年,膝下无子,经济条件所限不可能再娶妻生子,前妻的越轨行为导致自己丧失了做父亲的权利,精神受到相当大的打击。 面对前夫的痛苦,马丽再三道歉,但她同时向法庭称,早在1998年,方江就知道孩子不是亲生的,并愿意抚养。法院判决赔偿精神损失 日前,市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为,由于没有证据证明在亲子鉴定结论作出前方江已知道实情,遂认定马丽隐瞒真情。马丽在与方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并生下一女,其行为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夫妻应相互忠实的规定,客观上给对方造成精神伤害,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法院判决马丽返还方江抚养费7680元;并给付方江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文中人名系化名)胡眉岩傅超本报记者 曾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