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建议:修改道法第76条追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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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06:0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昨日上午,锦江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四川首例“撞了不白撞”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被追加为被告。庭审中,原本是对立双方的原被告采取了一致立场,均将矛头对向了保险公司,认为保险公司应当买单。但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认为目前还没有道法第76条所说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公司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庭审结束后,审判长选择休庭,择日宣判。类似案件 9月29日,北京首例“撞了不白撞”案公开宣判。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判决肇事的奥拓车司机刘寰赔偿死者曹志秀的家属各项损失费共计15.69万余元;死者曹志秀的家属同时赔偿刘寰修车费664元。本案宣判后,原告方表示服判,被告刘寰表示要上诉。(锦法黄庆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