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贷款手续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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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07:21 大连日报 |
请孙晓云(身份证号:211224197102023021)务必于2004年10月3日前准备好办理贷款的各项材料到青林美地小区接待中心,由我公司协助办理贷款手续。若逾期未到,公司将执行合同条款收取违约金,并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规定处理。 不明事宜致电84371198。大连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4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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