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推行便民利民措施 国庆期间可办婚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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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14:33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本报讯 日前,梅州市民政部门作出承诺,今年国庆长假市、县(市、区)婚姻登记处按正常工作日时间上班,确保婚姻登记照常进行。 梅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要求,各地婚姻登记机关要严格执行新婚姻登记条例的各项规定,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理婚姻登记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当事人提交条例规定外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当事人进行婚前检查,不得强制或变相 搭车收费,不得借故拖延办理婚姻登记时间。(王磊杨伟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