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把钱花得不明白,委托人追讨6000元打点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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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15:54 南京报业网 |
【金陵晚报报道】潘先生想把孩子送到溧水上高中,受托人陈先生花了7000元的打点费把事情办成了。因为当初承诺的花费和实际付出的不一样,潘先生怀疑陈先生是在骗钱,要求其退还6000元的打点费。 受人之托花7000元办理借读 陈民安是溧水人。今年7月,陈民安经儿子陈亮的介绍认识了在南京长途汽车客运总公司东方公司工作的潘信林。陈民安告诉记者,7月中旬潘信林到溧水找到他,称儿子今年中考考了491分,想让其帮忙安排在溧水县某高中借读。在当天,潘就给了他3000元用于托人办事。他就到该校打听,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是565分,原则上考分在500分以下的学生不收取。但陈先生又通过关系了解到,该校一位负责招生的校长有把关的权力,如果潘的孩子想要在该校借读,必须交43000元的借读费。 陈民安告诉记者,潘在他面前也多次表示,在南京有多处房产,读书的费用还是承受得起的。于是,他开始托人打点办理此事。事情到了8月中旬就有了眉目。潘在他的陪同下到该校办理了接收证。当天,潘又给了他4000元。他把这笔钱都用在了后期的回情费用。 8月31日是学生报到注册的日子,在陈的陪同下,潘信林到学校的财务处交纳43000元的借读费,但学校要收取48000元的借读费。后来,潘先向学校交纳了30000元的借读费,剩下的18000元打了欠条,到下学期再交。9月1日,潘的孩子正常入了学。 用钱不明委托人反讨6000元 从8月中旬开始,潘信林和陈民安出现了矛盾。潘信林告诉记者,陈民安是在骗钱。陈民安从一开始就承诺打点费用和借读费总共花费43000元,但从8月中旬他第二次到溧水后发现学校要求交48000元,但考虑到孩子现在另找学校已经没有时间了,于是也只好答应了交48000元。当天在陈民安要求下,他把随身带的4000元现金都交由陈民安了。在吃饭的席间,陈民安还表示,他已经贴了2000元的钱用于买烟送礼,这笔钱就不要他另付了,以后只要他好好照顾陈亮就可以了。回家后,他开始怀疑陈民安压根儿就把这7000元的打点费留做自用了。 9月15日,潘跑到溧水找到陈民安,称1000元作为陈请客吃饭的费用,而另外的6000元打点费用因为花的不明白,要求陈退回给他。陈民安没有答应。潘告诉记者,当天晚上他就找到了陈亮的宿舍。最后双方闹到了派出所,在派出所陈亮打电话给了陈民安,陈民安表示,第二天到溧水解决此事。结果第二天,陈民安还是没有把怎么花费的7000元的事讲清楚。9月20日,他再次到陈亮的宿舍索要6000元的打点费,但无果。 陈民安告诉记者,7000元都用在了打点潘信林孩子入学一事上。潘要求他把打点过的人喊出来对证,这种潜规则的事情是不可能出来对证的。潘分明是在过河拆桥。 多次协调双方达不成统一意见 陈亮告诉记者,潘信林在连续两次到他宿舍讨要不成后,9月22日又到了他的单位扬言要闹事。他们一家陷入不安和惶恐中。9月22日和24日,陈民安两次到潘的单位东方公司,在东方公司领导的协调下,潘提出陈民安要退还其5000元打点费,而陈民安认为,7000元钱全部用于打点花费了,不可能退还5000元,只能以资助的名义给潘2000元。双方对此均不满意。截至记者发稿前,陈民安表示,双方均已经答应到派出所协调。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社会学的徐翔教授分析,陈民安和潘信林的纠纷源自一种私底下的交易,属于一种潜规则上的纠纷。但不管是什么规则,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讲都要遵守一定的游戏规则。但从陈民安和潘信林的纠纷的更深层次来看,在教育产业化的进程中存在花钱就能上好学校的现象,这无疑使潜规则在教育业内开始盛行,作为政府就要规范这种学籍的混乱,杜绝潜规则的蔓延。记者蒋晓春钱建芬 (编辑 小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