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来4处民房当仓库贩假烟被处百万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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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15:54 南京报业网 |
【金陵晚报报道】一名大肆销售“名牌”假烟的年轻人,昨天被鼓楼区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现年21岁的吴安原本是做小买卖的,几年打拼感觉钱很难赚。去年上半年,他开始涉足销售假烟。为了把生意做大,他先后筹集资金,在南京承租了4处民房,专门用来存放假冒名烟。其中,本市翁家营108号被他作为总仓库使用,大批假烟到手后,都先是存放在这里 ,然后再被他转往各个分仓库批发销售,以为可以逃避检查。但即使这样,今年5月13日,吴安还是东窗事发。执法人员从其4个仓库里共查获“中华”、“南京”等名牌香烟5千多条,共价值人民币77.6万元。法院审理认为,吴安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因其意志外原因未能销售得逞,系未遂。故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李自庆邓友华金陵晚报记者毛蕾 (编辑 小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