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探陷阱成为消费投诉热点 曝光星探六大骗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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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2日01:59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 叶静 通讯员 陈才兴) 广州越秀区消委会日前发出消费警示:市民提高警惕,莫入星探陷阱。从今年1月份开始到现在为止,越秀区消委会共接到有关的举报、投诉案件67宗,涉案金额达到20万元,是越秀区的第一投诉热点。为此,广州市越秀区消委会踢爆其骗人招术。 手法一:闹市游说 在人流量很大的商业闹市,例如北京路步行街,向过往的年轻人派 发名片,极力游说其加入模特行业,并千方百计说服当事人参观公司的经营规模。据了解每带一个顾客参观,“星探”就会有相应的提成。手法二:巧立收费名目 所谓的文化传播公司会标榜:广告模特收入颇丰,前景美好,但需预先交付一笔费用,拍摄一盒自我介绍的录像带及照片,交给各大广告公司备用,预先交付的费用名目繁多:保证金、制作费、签约费、资料制作费、推稿费、拍照费,价格从300到10000元不等。 手法三:不平等合同 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所谓的文化传播公司在合同上几乎可以做到“滴水不漏”,就连专业的法律人士有时都难找出他们的破绽。合同中本应明确的经营者的责任、争议解决途径、违约责任等条款都是格式性质,导致消费者难以履行而自动解除合同,造成单方违约的现象。 手法四:偷改合同条款 部分文化传播公司在消费者交纳费用之后,假借为顾客化装、造型之机,利用公司工作人员阻碍消费者视线,趁其不备偷偷更改合同,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如把“一个月”改成“十个月”,消费者以为可以在一个月内成名,结果发现要等10个月,而真的等到了10个月,却发现公司已经人去楼空了。 手法五:恐吓胁迫消费者 少数文化传播公司把消费者哄进工作室之后,就为所欲为,威逼消费者签下合同并交纳3000元不等的费用,如有反抗,就会出现几名彪形大汉对消费者威胁、恐吓,声称如果不交款就会把当事人的照片剪接成黄色照片发布在网络上。 手法六:敷衍了事乱应付 消费者交纳了一定的费用之后,公司随意安排其参加一些可有可无的手袋、休闲服等平面广告或者杂志拍摄工作,所拍摄的广告是根本不会在大众媒体中播出,受害人产生怀疑或者不满提出退款的时候,公司不是置之不理就是人走楼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