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孤老国庆住进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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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2日05:37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新金牛记者杨华春) “虽然没有了老伴,但有街道社区干部的关心,我已经觉得很幸福了!”昨日,75岁的刘明清(化名)在国庆之际喜迁新的宿舍楼,结束了自己长年居无定所的生活。 租间农房住 以前暂住在茶店子辖区某大院的刘婆婆没有子女,前夫去世多年,一直靠前夫单位的照顾和捡破烂维生。1998年,刘婆婆认识了大院守门的吴大爷。吴大爷老伴去世多年,由于儿女不尽赡养义务,吴大爷只好一直在外守门。相似的境遇使得刘婆婆和吴大爷走在了一起。 吴大爷无法继续打工,他希望子女能够尽赡养义务,但遭到拒绝,后经法院判定其一儿一女每月分别支付吴大爷赡养费90元和60元。但其子女却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吴大爷和刘婆婆只好租了一间农房暂住。 不得已分开 今年6月,两位老人无力再支付房租了。由于吴大爷户籍在九里堤,房东将他们送到了九里堤街道办事处。有关工作人员要求吴大爷的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可吴大爷的儿子只同意接吴大爷一人回家,拒绝赡养刘婆婆。考虑到老伴回家有亲人照顾,日子可能会过得更好一些,刘婆婆不得已与吴大爷分开了,在街办的帮助下独自一个人暂住在了只有几个平方米的房子里。可是吴大爷的生活并没有得到改善,8月底,吴大爷离开了人世,刘婆婆再次失去了相依为命的亲人。 国庆进新家 九里堤街办的工作人员见刘婆婆居无定所又没有经济来源,尽管刘婆婆不是辖区内的人,但他们还是伸出了援助之手,一方面请来律师,协调刘婆婆前夫的单位为她在单位宿舍找间住房,让刘婆婆能够享受到大家庭的温暖,一方面又积极与刘婆婆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联系,为她争取最低生活保证金。经过一个多月的忙碌奔波后,昨日,在街道和律师的帮助下,刘婆婆终于住进了前夫单位的宿舍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