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喜酒受伤 表叔赔侄儿四万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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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2日06:1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本报讯 (实习记者熊硕)七岁的小刘波开开心心随家人去吃表叔张某的喜酒,然而其间的烟花表演却突发意外,将刘波多处烧伤。事后他将主办婚礼的张氏父子告上法庭。近日,邛崃法院固驿法庭对刘波诉张氏父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由二被告赔偿刘波继续医疗费用42000元。张氏父子称,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买到了劣质的烟花爆竹,因此责任应由烟花生产厂家及销售方承担。他们肯定会对烟花生产厂家提起诉讼,讨回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