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商品老板出损招 召集超市员工投票“认定”谁是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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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2日06:54 青岛新闻网 |
据新华社南宁10月1日电只因商场里的饮料被人偷喝,超市的业主竟想出荒唐的应对招数———召集店里的员工投票“认定”谁是“贼”。9月30日,广西鹿寨县人民法院对这件名誉侵权案作出判决:判决超市业主蒙某赔偿被“认定”是“贼”的员工陈某精神损害费500元,停止侵权;并在本超市范围内向陈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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