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节前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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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2日16:19 法制晚报 |
本报讯昨天下午,著名刑法学教授王作富等10人,从东城检察院检察长王立手中接过人民监督员聘任证书。这意味着国庆节前北京市选任人民监督员暂告一段落。全市宣武区检察院、市检二分院、昌平区检察院、东城区检察院等四院共聘请了43名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的职权是直接参与到三类案件的办案程序中:涉及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侦查部门对立案侦查案件拟作撤案处理的;公诉部门对立案侦查案件拟作不起诉处理 的。据悉,人民监督员任期3年至5年,有权向案件承办人提出问题,必要时可以旁听案件承办人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人民监督员享有独立评议和表决权,表决意见将提交检察委员会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依据。作者:张丽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