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背地卖耕牛 丈夫一怒去“休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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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3日01:51 大连晚报 |
本报讯 庄河市明阳镇某村的赵某与李某都离过婚,2001年经人介绍二人结为夫妇。婚后,夫妻俩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争吵并厮打。 今年4月份,李某趁丈夫外出打工之机,私自将家中的耕牛卖掉。丈夫赵某回来发现后,大为恼火。为此,夫妻发生争执,继而大打出手。丈夫赵某一纸诉状将妻子李某告上法庭。 庄河市人民法院明阳法庭经审理后,判决二人准予离婚。李某私自处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耕牛,是违法行为,应按价予以适当赔偿。 作者:通讯员 石开 家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