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前先行“尝试”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3日09:38 半岛都市报 |
本报10月2日讯(记者 王华锋) 离婚前先做“试验”。近日,家住浮山后六小区的陈先生夫妇达成“君子协定”:分居半年“尝尝”离婚的滋味,再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离婚。 据陈先生说,他和妻子结婚6年了,最近因争吵不断,两人动了离婚念头。为了避免过于草率,他们决定离婚前先做“试验”,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后分开居住。妻子钟女士告诉记者,离婚总会有人受到伤害,她现在想通过这种方式理智地考虑一段时间,至于是否离婚 ,她现在还很难表态。对此,有关专家认为,“试离婚”给了夫妻双方冷静思考的时间,相信许多准备离婚的夫妻能因此做出更加理智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