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勒索“妙计”用“火攻”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4日15:4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某公司多名保安因犯放火罪入狱 本报讯广州几名保安勒索其所在公司20万元未遂,在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20多万元的同时,也各自换来几年或十几年的铁窗生涯!2003年2月初,在某公司当保安的刘某和彭某经过密谋,决定勒索该公司财物。2月5日,彭某冒用郭某名义在银行开了一个账户,然后纠集另两个保安侯某、吕某,向该公司管理科科长发送恐吓信息,要求该公司将50万元汇入郭某 的账号,否则就放火。其后,在3月23日和4月6日两次制造火灾。4月30日,刘、彭两人通过短信与公司讨价还价,最后“商定”勒索数额为20万元。但由于久未见到钱款到账,刘和吕打开该公司的职工集体宿舍7楼冲凉房内的煤气瓶,致使煤气泄漏,并以此恐吓公司。5月7日,刘、彭指使王某向管理科科长发送恐吓短信和拨打110报警,继续向公司勒索财物,同时,还抄写了8份恐吓信,准备恐吓其他员工。近日,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刘某等有期徒刑13年不等,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8个月。 (梁克毅侯慧梅)(栩/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