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婴可办理户口登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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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5日00:24 石狮日报 |
本报讯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我市历年来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户口登记和安置管理问题,我市日前出台了《弃婴户口登记和安置管理办法》。 据了解,该办法规定:对符合收养条件的弃婴和儿童,给予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对不符合收养登记条件及历年来查找不到亲生父母被群众拾养的弃婴和儿童,尚未办理入户手续 的,以市社会福利中心集体户进行户口登记或迁移,办理家庭寄养登记手续,暂时寄养在群众家中,待市社会福利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后进行集中安置管理;对部分因残疾、疾病等群众不愿意接收寄养的弃婴,暂时由民政局租用一处民房,雇专人看护管理,待市社会福利中心建成后集中抚养;为规范弃婴接收安置登记程序和管理工作,市社会福利中心将制定实施弃婴入院登记制度,建立弃婴个人档案,进行科学规范管理。弃婴要进入社会福利中心儿童院必须提供两名以上弃婴发现人发现弃婴的过程证明、弃婴发现人身份证影印件、弃婴发现地村(居、社区居)委会证明、弃婴发现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出具的报案侦查证明等有关材料。(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