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欠款骗购打印机289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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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5日04:59 法制晚报 |
本报讯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了一起伪造购销合同诈骗激光打印机289台、价值104万的特大诈骗案,并以诈骗罪将犯罪嫌疑人郭某起诉至法院。 2002年11月间,郭某以石家庄市通立电脑办公设备有限公司需要订购打印机为名,指使上海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业务员宫某(另案处理),伪造产品购销合同,从该北京分公司骗取HP激光打印机289台,价值人民币104万余元。郭某将上述货物低价售出,所 得赃款人民币92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借款并挥霍。2003年12月23日,郭某被查获归案。作者:孟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