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市开枪打伤3人 达州10·23枪案主犯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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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5日13:41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0月5日电据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报道,手持猎枪,坐在出租车内向闹市行人连开三枪,打伤三人。日前,震惊达州的“10·23”持枪伤人案主犯彭文斌被市中院判处死刑。 2003年10月23日晚,赵强和朋友王小林、李勇等人到达县南外赵刚家打牌,彭文斌同黄继(在逃)等人也赶到赵刚家放高利贷。其间,彭文斌与赵刚发生争吵,被人劝阻后彭文斌 等人离开赵刚家。随后,彭文斌和黄继二人持刀闯入通川区大西街赵强家里,谎称在赵强家里丢失了一万元现金,要找赵强要回,并持刀割下赵妻一束头发后离开。赵强得知家里出事后,拨打“110”报警,之后又给无业人员张仲贤打电话,对彭的行为表示气愤,张仲贤随即与无业人员龙正国一起赶往赵强住处劝解。随后,彭文斌坐车赶来,赵刚、赵强看见后追扭彭,彭见状后跑掉。彭文斌回到出租房后,心里不服产生报复想法,随后给张仲贤打电话,要求帮其借枪。张仲贤向无业人员王德康借得滑膛猎枪一把、子弹8发,交给了彭文斌。得到猎枪后,彭文斌即和黄继二人分持猎枪、砍刀乘坐出租车赶到南外。当车行至南外梧桐梁天桥处时,彭文斌发现赵刚、赵强、王小林正走在人行道上。当出租车行至赵强、赵刚面前时,彭便持枪对赵强、赵刚、王小林连开3枪,将3人击伤。 事后张仲贤与彭文斌逃到重庆藏匿。2003年10月25日,彭文斌与张仲贤在重庆被抓获归案,王德康2004年3月24日被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受害人赵强所受枪伤为重伤,属六级伤残,受害人赵刚、王小林所受枪伤为轻伤,属九级伤残。 除彭文斌被判处死刑外,被告人王德康犯故意伤害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张仲贤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三被告人被判赔偿赵强、赵刚、王小林医疗费用129276.6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