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记者敲诈勒索河南一农民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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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5日22:21 法制晚报 |
新华社郑州10月4日电 河南省巩义市一农民,冒充记者在当地一煤矿采访,并以曝光相要挟敲诈钱财,日前被巩义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5个月。 2004年6月15日上午,被告人常正旭(河南巩义鲁庄镇农民)以《中国诚信》杂志社记者的名义到河南省巩义市大峪沟镇黑龙潭村牛建中的高岭土矿进行“采访”。同月17日,常正旭以该矿没有办理开采证为由,并以要在媒体上曝光相要挟,敲诈矿主牛建中现金5000元 。受害人报案后当天,赃款已被司法部门追还受害人。巩义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常正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方法,强行索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判决被告人常正旭拘役5个月。 作者:李京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