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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人行横道上 仍被车辆给撞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6日00:20 大连晚报

  走在人行横道上 仍被车辆给撞伤本报记者 静河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中山区交警大队了解到,10月3日,中山区发生两起轿车撞伤人行横道内行人的交通事故。中山区交警大队提醒驾驶员,一定要注意避让人行横道内行走的行人,尊重行人行走权。

  10月3日下午3时许,一辆轿车行至胜利桥头,因为没有避让行人,将一在人行横道内行走的行人撞伤,行人伤势不太重,交警部门裁定轿车负全部责任。当晚9时45分,一辆轿车行至解放路向阳商店前,车速较快又抢行,将一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女子撞伤,经过诊断,受伤女子骨盆骨折,属于轻伤。中山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长陈振海告诉记者,这两起事故都是车辆不尊重行人的行走权利,不礼让行人而抢行造成的,说明我市部分驾驶员没有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作者:本报记者 静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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