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孝星评选:李华为老人打官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6日08:0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李华,法律硕士,南京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管理处处长。 5年前的一件事改变了李华的一生。1999年初一个寒冷的清晨,一名清洁工跑进法律援助中心,“快去看,对面公厕里躺着一个老人!”李华带着几个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只见一位老人躺在公厕的地上,衣衫褴褛。老人说,她叫朱龚氏,已经91岁了。因为和儿子在住房问题上发生纠纷,儿子把她赶了出来。天寒地冻,无奈之下老人只好进公厕避寒。李华把老人扶进 法律援助中心,代老人向法院起诉,老人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从此,她立誓要用自己的知识和汗水,为天下的老人打官司。后来,李华建立了为老人维权的服务网络,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为了老人们的权益,她挥洒着汗水和青春。 2002年1月15日,援助中心接到罗奶奶的求助电话。罗奶奶夫妇早年收养了郭某,含辛茹苦把郭某拉扯大,1997年罗奶奶的丈夫去世后,郭某不愿再尽赡养义务,把罗奶奶送到敬老院。郭某还将属于罗奶奶的卖房款和4万多元的积蓄占为己有。罗奶奶生活陷入绝境。李华当天就安排工作人员为罗奶奶办理法律援助手续,指定律师免费为罗奶奶代理提起诉讼。官司打赢后,郭某不履行判决,李华又为老人垫付了执行费,请法院强制执行。最终,罗奶奶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南京日报记者朱岩 (编辑 晓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