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说了不算,还须体育总局拍板,现代罢赛案——处罚结果“难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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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6日09:0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昨天,中国足协组织召开的纪律委员会会议经过长时间的讨论之后,并没有作出任何就有关处罚北京现代队罢赛案明确的决定。 据现场蹲守的媒体描述,阎世铎、杨一民、薛立几位中国足协专职副主席,会同来自各地急召进京的七名纪律委员会委员进行了长时间的关门会议。而在昨天傍晚时分会议结束后,并没有任何官方的人士出来介绍会议的情况,绝大多数与会的代表见到各路记者时,都 不约而同地采取了回避的态度,脸上的神情也略显紧张。在北京现代队罢赛事件发生之后,中国足协便已经决定了将纪律委员会委员尽快召集到京,开会研究处罚决定的相关步骤。不过显然由于此事件过于重大,面对错综复杂的各种关系,中国足协又缺少相关的处理经验,所以处罚一时之间难产在情理之中。 根据有关人士透露,尽管中国联赛纪律处罚规定上对于罢赛有着相对清晰的条款,但所列举的七个条款之间,处罚的严重程度有着天壤之别。站在中国足协的立场上,为了杜绝以后类似严重事件的发生,加重处罚北京现代俱乐部看似一种必然的选择。如果对于现代的处罚过重,足协也担心这样的处罚是不是会产生连锁反应。尤其是现在仍然处于国庆期间,不宜匆忙行事。 据悉,在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讨论中,不同的代表提出了严重程度完全不同的处罚建议:单纯判定北京队以0∶3告负、对北京国安俱乐部罚款、直到责令降级等。 然而,中国足协单方面对处罚决定的最后结果并不具有拍板定夺权。按照一贯的工作程序,在面对如此重大事件的处罚过程当中,中国足协必须要将有关的处罚决定呈报国家体育总局。而最终行使决定权的仍将是国家体育总局。董路 :中国足协纪律处罚办法中关于球队罢赛的处罚情况 第十一条: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参赛球队未按规定时间(指中国足协规定的开赛时间)或人数参加比赛的,视为延误比赛;超过规定时间(指超过裁判员认定的计时开始时间5分钟)的,视为弃赛;参赛球队中断比赛超过规定时间(指超过裁判员认定的计时开始时间5分钟)的,视为罢赛;参赛球队中断比赛虽未超过规定时间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比照罢赛论处。上述情形可根据情节给予下列处罚:罚款,判对方本场比赛3∶0获胜,扣除不少于3分的积分,降级,取消转会资格,取消注册资格,其他处罚。以上各项处罚可以独立或合并适用。 下图为罢赛的北京现代球员正在离开球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