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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介所消失,求职者踢坏房东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6日13:38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职介所一夜之间突然消失,十几个交了手续费的求职者气愤不过,踢起了职介所的门。他们认为,正是因为房东不负责任地将房子租给了那些“骗子”才让他们受骗的,房东则认为,职介所的租赁到期,求职者踢门是在侵犯自己的利益。

  事件:求职者踢破职介所门

  10月1日下午,10多个人围在中华路某商务楼一房间前大声吵闹,有几个人在拼命地踢门。记者在现场看到,房门的边角已有些破损,房东正在与这些人理论,“不允许你们踢门,这是我家的门!”

  据了解,这间房子之前曾是个职介所,而这些吵闹的人则在此交了手续费却发现职介所突然消失的求职者。一位自称是金陵科技学院的王同学告诉记者:国庆节前,她在报纸上看到招聘兼职大学生节假日促销的广告,便按照电话地址来到这个职介所。填完表,交了30元的中介费,老板信誓旦旦跟她保证,肯定有这样的工作,让她放心回去等消息,同时考虑到她是学生,一般要50元的介绍费只收了30元。王同学说,国庆节到了,可是一直没有电话通知她去兼职,电话也打不通,过来一看,职介所已人去楼空。气愤之下几个被骗者就踢了职介所的门。

  争论:房东有无连带责任?

  房东也表示很无奈,这家职介所是几个月前进驻的,三个月交一次房租,因为租房子时也是朋友介绍的,所以没有看营业执照什么的,职介所老板只留了一个小灵通号码给他,可是现在也打不通了。因为最后3个月的租期截止到9月30日,所以10月1日到期职介所搬离,自己便也和老板解除了租赁关系,现在突然出现这么多人将自家的门给踢破,他们应该给予赔偿。

  而王姓同学表示,房子是房东租给职介所老板的,因为房东没有审核职介老板的身份是否合法,所以也该为其进行的不法经营承担责任。

  说法:房东有权要求赔偿

  在围观群众的劝说下,双方各让一步,受骗的求职者散去,房东也表示不再追究其损坏赔偿。但房东究竟应不应该承担这个连带责任呢?南京金陵律师事务所张萍律师表示,求职者只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房东与职介所是一伙的,房东才有连带责任,否则房东有权利要求赔偿。至于租用人是否合法经营,房东很难把握,所作的审核也仅限于形式之上。遇到这种情况,求职者应该去报案。记者李花

  (编辑 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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