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来信:火车站应给每一位旅客平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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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6日15:34 新华网 |
新华网石家庄10月6日电记(记者梁栋)10月2日晚,记者来到石家庄火车站售票厅,想购买一张10月6日4442次由石家庄开往张家口的卧铺票。售票人员说,6日的车票须到4日才能卖。记者白跑了一趟。 回到家中,无意中翻出一张“石家庄站最新列车时刻表”,上边明白写着“找一帆商务”,可以“预订、传送十日内各次车票”。 10月3日下午,记者试着拨通了一帆商务的咨询电话,接电话的小姐很痛快地说:“现在还有10月6日4442次到张家口的卧铺票,可以代为购买、送达,但要加付10元送票费。” 记者问:“只在你这里预订,我自己去取票可以吗?” 对方回答:“对不起,我们这里都是送票,你要自己买就去车站吧!” 因为怕买不到卧铺,记者只好答应下来。不到两个小时,石家庄一帆商务信息服务社送票人员便将车票送到记者手中。记者除了支付75元车票费,又加付10元送票费。 记者不知道石家庄一帆商务信息服务社与火车站之间是什么关系,但是记者认为,火车站不应该提前10天将车票卖给这家企业,而只提前3天卖给旅客个人,从而“逼”着旅客额外支付10元“送票费”。 这件事不禁让人联想起设在一些火车站候车室内的“休息厅”。凡在候车室候车的旅客,只要付5元钱,就可以进入“休息厅”休息。“休息厅”内不但备有茶水、沙发、电视,服务员还可以代买车票,并可以在车站人员引导下提前进站上车。 从表面看,答应人家送票上门,当然应该付“送票费”,既然比其他人得到更多的服务,当然应该付更多“服务费”,这是公平合理的,但细细想来,就在这种“公平合理”之下,却潜藏着许多不合理:火车站凭借其垄断地位,将所有人应该享有的平等权利,人为拉开了“差距”,“逼”着人们要想获得平等购票权、进站上车权,就不得不支付更多货币。这能算合理吗? 记者认为,除了妇幼老人、军人应得到特殊照顾和尊敬,有些火车站不应看钱服务,而应平等维护每一位旅客的应有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