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宾馆霸王收费称是行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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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6日15:4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晚退一小时多交半天钱 本报讯记者许悦,实习生蓝长科报道:离开宾馆必须在中午12时前退房,否则加收半天住宿费;不小心打烂一个崩口的玻璃杯,必须按照房间物品价目表赔偿20元……宾馆住宿的这些霸王行规让国庆出游的一些市民“感觉临走还被宰了一刀”。 超时加收费全国统一 来自武汉的黄先生本月2日入住了东山区一家宾馆,原定昨天中午退房,下午返回武汉。为了不枉此次国庆广州游,黄先生昨天特地起了个早,搭上了开往大学城的专线车。没想到时间计算有误,等到他参观完毕回到宾馆,已是下午1时30分左右。 结账时,宾馆前台毫不含糊地收了他3天半的住宿费,无论黄先生好说歹说,宾馆方面都不肯“放过”超时的那一个半小时,坚持多收半天的住宿费。 记者随后致电广州多家宾馆了解到,不论档次高低的宾馆退房时间均相同:入住旅客在中午12时之后退房的,加收半天住宿费,超过傍晚6时退房的,加收一天住宿费。具体操作上,三寓宾馆的退房时间可延长半小时,广东大厦可延长1小时,广州宾馆延长退房时间则需事先知会前台,但最多也只有一个小时。 不仅广州如此,记者随机致电北京、上海、杭州等地多家宾馆,均得到相同的答复。宾馆方面称这为全国通行的行规,是得到广大旅客了解并默认的。 崩口玻璃杯一个20元 广州的洪先生则是入住海口一家宾馆时“感觉被宰”,因为他打烂了房间里一个原已崩了一个口的玻璃杯,按照房间物品价目表赔了20元,“其实崩口的杯子本就不应拿给客人使用,即使是崭新的玻璃杯也不值20元。”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为房间物品定下高于实际物品几倍的赔偿额,几乎是各家宾馆的同一做法。记者手上一张房间物品价目表上明确标有:电话机300元,扶手靠背椅1000元,落地灯972元……一旦这些“高档”物品被损坏,因为价格早已声明告示,宾馆便可名正言顺地收取高额的赔偿金,旅客也只有自认倒霉了。 对此广州市消委会宣传指导部的陈主任认为,宾馆设置房间物品高赔偿额比退房时间的界定更加不合理,宾馆应该按照物品的实际价格或略高于实际价格的标准为房间物品定价,不能太过离谱靠这赚一笔,更何况房间物品的折旧费还被剔除在外了。(晓航/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