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贩盐 3名嫌疑人妨害公务被批捕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6日16:29 中国广播网 |
中广网郑州10月6日消息(记者辛如记通讯员李和平)轰动河南开封市的“8.31”妨害公务案有重大最新进展。“十.一”前夕,由郑州铁路警方成功侦破,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从快批准逮捕3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金印、高小亮、李东亚,分别系河南省开封市无业人员或某厂职工。经初步查明:2004年8月31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李东亚因私自贩运工业用盐,被开封市盐业管理 局依法查获,恼羞成怒的李东亚即纠集金印、高小亮等20余人窜至开封火车站东货场,对依法执行公务的开封市盐业管理局工作人员翟某、谢某进行殴打,致使二人受伤。上述3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均涉嫌妨害公务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郑铁警方正在加紧追捕个别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李东亚。 众所周知,盐业属国家专卖,不允许私自非法贩运,按理说被盐业管理部门查获,理所当然应接受审查并接受相应的处罚,然而,李东亚等人无视国法,公然聚众殴打执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刑律,反映了涉案人员法制观念极为淡薄,其社会危害性不容忽视。盐业关系国计民生,仅靠专门机关是不够的,必须全社会综合治理。检察机关希望在全民“四五”普法中,加强公民法制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同一切违法犯罪现象作不懈的斗争。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陆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