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乱性女厕所内试图强奸 被判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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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6日17:46 新华网 |
一男子酒后乱性,竟跑到女厕所内试图实施强奸行为。近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朱某涉嫌强奸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4年。 朱某,今年23岁,河南人,今年年初来天津打工。2004年1月26日中午在厂里与老乡喝酒,当时朱某喝了约一斤白酒,人已晕晕乎乎。 醉酒之后,朱某就想找个女人找找便宜,15时许朱某趁酒劲儿窜至天津市一工厂内的女厕所里,准备找机会实施犯罪行为。这时正赶上该厂一女工叶某去厕所,朱某一看机会来了,用事先准备好的一根绳子将叶某勒晕,欲实施强奸。路过的其他工人听到厕所内有动静,立即赶进去将朱某抓住扭送至公安机关。(通讯员赵文静王光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