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购物丢了自行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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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7日08:03 法制晚报 |
本报讯 昨晚8时许,在通州区云景东路百惠福超市门前,顾客李女士购物后发现自己停放在门口的电动自行车不翼而飞。 李女士说,超市门前有专门存放自行车的地方,而且门口还站着保安,她感觉应该很安全。李女士随后要求该超市负责赔偿。 百惠福超市负责人称,不管是自行车还是汽车,在超市门前停车都是免费的,门口的保安只负责维持秩序,对顾客停放在门前的车辆并没有看管的义务,更谈不上赔偿。 现通州梨园派出所正在对此案件进行调查。 作者:惠晓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