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追星狂订家规榨母亲血汗钱 动辄罚款喝自来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7日11:00 广州日报大洋网
追星狂订家规榨母亲血汗钱动辄罚款喝自来水
面对儿子满室的“刘德华”,叶玉珍欲哭无泪。颜士然摄

  满屋“刘德华”

  在叶玉珍和儿子曾经同住的这间只有10平方米的房子里,一半是儿子的房间,一半是母亲睡的双层床。

  儿子房间的墙壁被3幅刘德华大型海报占满,电视机和桌面上则摆满刘德华的塑料公仔,母亲的房间也竖了3块刘德华的广告牌。

  拉开衣柜的帘子,里面挂满了清一色白色的衬衣、毛衣、T恤,母亲的双层床上则是黑色或深色的夹克、大衣,堆了一屋子的编织袋里,全是帽子和没开过包装的各色衣服。这些都是刘德华在广告或电影、电视上穿过的衣服。
追星狂订家规榨母亲血汗钱动辄罚款喝自来水

  今年的国庆长假尾随中秋的脚步而至,让它成为一个团圆的节日,眼看家家户户母慈子孝尽享天伦,47岁的叶玉珍却只能背人垂泪,森严“家规”压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于是,她拨通了本报报料热线:“今年已24岁的儿子不找工作,除了追星就是吃饭睡觉,可是追星需要钱啊,钱从哪儿来?只好从我这个老妈身上一点一点挤出来:做饭忘记关厨房门,罚50元;去完洗手间忘记掀厕板罚50元;不小心碰了儿子一下,罚50元……这是儿子给我立的家规,还逼我写下了认错受罚的保证书。每天我都活得战战兢兢,生怕出一点小差错,又被罚款。上个月我被罚了足足1000元!”记者王湘士然摄

  追星成狂

  迷恋刘德华费尽心机追随偶像

  叶玉珍说,当年如果不和丈夫离婚,儿子也许不会变成现在这样。“以前我们住在白云区,后来前夫有了外遇,1995年我们离婚,那年儿子梁志亮15岁。离婚后,前夫给了他2万元现金。从这以后,阿亮迷上了明星刘德华,买他的海报、唱片、演唱会门票,不到半年2万元就花得一分不剩。那时我刚好失业,只好把住着的房子出租,每月700元的租金给他当生活费,两人住进海珠区我的娘家。”

  “后来,我在马涌直街的一个小区管理处谋了一份管理员的工作,还用不多的积蓄在这个小区买了一套10来平方米的单元。我以为从此母子俩可以过些太平日子。没想到阿亮对偶像的崇拜与日俱增,开始为买演唱会入场券逃学,为一睹偶像风采、拿到偶像签名,他守在偶像下榻的酒店门口过夜。初中毕业,阿亮辍学。”

  “不用上学,阿亮有了更多追星的时间,看到刘德华拍的手机广告,他就要买那款手机,他还求商家把印有刘德华人像的广告牌也让给他,人家要300元,他一口气买下3块;看到刘德华给某个时装店代言,他把刘德华在广告里穿的每一款、同一款不同颜色的衣服全都买下来。有一次,他看见刘德华在MTV里穿了一件白色的唐装,于是到裁缝店照样炮制一件,花了300元;为了遇到偶像能留住‘珍贵’一刻,阿亮又要买数码摄像机。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在我身上打起了主意。”

  制订“家规”

  动辄罚款不给钱喝自来水抵偿

  “一天傍晚,阿亮在书报摊上看见一份刘德华做封面的报纸,回到家就嚷着要我买,我说明天再买吧,谁知第二天那份报纸卖光了,阿亮大发雷霆,开口就要我赔50元。他把邻居吵得没法睡觉,我想家丑不可外扬,我掏了50元。于是,他开始制订‘家规’。”

  “实在太累了,去年我偷偷搬回娘家住。走了大约半年后,又忍不住回家看看,没想到一开门就听到猛烈的咳嗽声,阿亮躺在床上瘦得只剩下‘排骨’。我抱着他就往医院跑,医生说他得了肺炎,是营养不良加病毒感染所致。原来我走了以后,阿亮丝毫没有减少对明星的追逐,宁愿不吃饭也要把钱省下来买一切和偶像有关的物品。花了6000多元把他的病治好后,我把他接回娘家同住。很快我发现自己成了故事里的‘东郭先生’。”

  “阿亮的身体逐渐恢复,又开始故技重施,更逼我写下了保证书:保证以后做错事情甘愿受罚,罚款从50元起,具体金额由儿子决定……昨天,我不小心把几滴牛奶滴在他的白色运动裤上,他要我赔他100元买条新的。如果不赔就喝一碗自来水作为抵偿。我盛了一碗自来水就往嘴里罐,喝得太快,水流到衣服上,他说我想蒙混过关,在水龙头下又加了半碗,非要我喝得一滴不剩。”

  “上个月我已被他罚了1000元,更喝下过半瓶酱油,吃下半盒砂糖。”叶玉珍又想到了离家出走,这次儿子却再不让她轻易走掉……

  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罗永生:儿子制订“家规”要母亲遵守,否则就罚款,这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在宪法上劳动是每个公民应享受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这个儿子已经24岁,早就应该独立生活了,他的母亲不再对他承担抚养的义务。在伦理、血缘上他们是母子,但在法律上他们是独立的人,母亲按自己的意愿可以支配自己的财产,不给儿子生活费甚至住所。其次,儿子总在半夜三更时和母亲吵闹,不但侵犯了母亲的、也侵犯了邻居的休息权利。

  当然,母亲今天的痛苦归根到底来源于她对儿子的太纵容,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儿子,但毕竟在这件事情上,法律的作用是有限的,法官可以教育这个儿子,但毕竟不能强迫其工作,考虑到社会稳定性也不可能判母亲把儿子扫地出门。因此母亲唯一能做的是态度强硬起来,不再受儿子的摆布。

  对话

  “我是不会让她走的”

  记者:妈妈说你曾让她写过一张甘愿被罚款的保证书?

  阿亮:保证书是有,但只是保证不骚扰我崇拜偶像,没有别的。

  记者:那万一骚扰了怎么办?阿亮沉默。记者:妈妈说昨晚你又要罚她的款?

  阿亮:她已经两次弄脏了我的裤子,第一次我已经原谅她,难道一个人一再犯错也应该原谅吗?

  记者:可那不是别人,是你妈妈呀。阿亮瞥了记者一眼,把头转向一边。

  记者:你24岁了,早就到了自力更生的年纪,却要妈妈养,相反应该给妈妈零花钱才对。

  阿亮:我没有工作嘛!(理直气壮)记者:那你想做什么工作呢?阿亮:不知道,没想过。记者:要是离开了妈妈怎么办?

  阿亮:所以我不会让她走的,她到哪我都跟着她,我没工作,一个人怎么生活?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F1中国大奖赛
《2046》公映
法国特技飞行队访华
网游天堂2新增服务器
2005新浪考研大讲堂
国庆出游宝典
“十一”缤纷车世界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性感文化的解析》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