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女抗法抓伤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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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03:4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昨日上午9时许,交警四分局四大队民警武长征在市羊市街西口执勤时,突然看见一辆电动自行车搭着一男子从羊西线方向驶来。武长征示意该车停车靠边接受处罚,骑车的罗小容竟然将头一偏,加速横穿过路口。马路对面的交通协管员郝秀琼上前挡住电动车的去路,罗小容才将车停了下来。 武长征上前告知罗小容,电动自行车搭载成年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要罚款30元时,罗小容蛮横地拒绝了处罚,她推开交警,想驾车离去。武长征和郝秀琼上前阻拦时,罗小容又将两人的手抓伤多处,现场交通一时受堵。 昨日下午5时许,记者获悉,由于罗小容采用暴力手段“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黄瓦街派出所依法对其处以了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李强记者龚锐 据交警四分局民警介绍,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禁止搭载12周岁以上的人员,违反这一规定的,将被处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交警可以扣留非机动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