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灯不齐上高速重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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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04:55 重庆晚报 |
本报讯昨日,市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总队五大队,提前对长万高速公路上车辆的防雾灯进行检查,两次不改者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上限罚款200元。 据五大队大队长孔祥志介绍,长寿至万州181公里的高速公路,受地理环境影响,一年有200多天是大雾天气,防雾灯不齐危害极大。大队下属各中队将采取首次记录登记,第二次被查罚款200元,处罚防雾灯不齐车主。(记者胡兰)网络编辑:甘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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