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陈月饼抵加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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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08:31 半岛都市报 |
本报10月7日讯(记者 谷朝明) 黄金周期间,在单位加班6天,却只换来3盒即将过期的月饼。今天,李沧区红鸣商店的营业员小李向本报反映,该商店竟用月饼来抵加班费。 今天下午,该商店刘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发”的这种高档月饼中秋节时售价为198元1盒,3盒价值近600元,“而营业员一天的工资是20元,如果按劳动部门规定的加班费计算,6天也不过300元”。他还说,这些营业员都是外地打工妹,“发”月饼算是照 顾她们了,以往别说加班费,就连月饼都没有……小李说,这些月饼价格这么贵,她们根本舍不得吃,再说中秋节过去好几天了,也没法送人。商店其他几位打工妹也表示,这种月饼根本不值这么多钱,老板用月饼抵加班费是想少发钱。 对此,李沧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仕民指出,该商店的做法是违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