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庭暴力 新娘状告新郎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12:57 今晚报 |
本报讯(记者吴阿娟通讯员黄瑾)在婚礼举行5天后,夫妻间因琐事发生争吵,丈夫酒后竟大打出手,将新婚妻子打伤。挨打的妻子随后提起刑事自诉,将丈夫告上公堂。经审理,法院依法制裁了“家庭施暴者”,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打人丈夫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今年2月初,20多岁的小枫与大自己6岁的高强登记结婚。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今年5月22日两人举行了婚礼。然而,没过几天却发生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5月27日11时许, 高强酒后因琐事在家中与小枫发生了争吵。高强以自己不受重视为名,出手殴打小枫,致使小枫颅脑、头、颈、躯干及四肢等多处受伤。其后,高强又将小枫推至门外。周围群众发现受伤的小枫后,拨打110报警电话,后小枫被送到医院。经本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认定小枫体表软组织损伤已构成轻伤,颅脑损伤已构成轻伤(偏重)。事发后,小枫提起刑事自诉,请求依法追究丈夫高强的刑事责任。受理此案的河北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因家庭暴力而引起的刑事案件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法庭上,高强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并请求妻子的原谅。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偏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自诉人小枫指控其故意伤害罪的罪名成立。庭审中,被告人高强的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法院认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由此,依据我国《刑法》作出了如上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