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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乘客西站前互殴 但司机与乘客的说法截然相反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04:21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实习记者刘春燕)在西站北面的北蜂窝路,一名出租车司机与乘客发生纠纷后互相殴打。

  事发后,当事人向西站公安分局站北派出所报案,民警昨日上午对此事进行了调解,但司机与乘客的说法截然相反。

  据乘客马先生讲,他国庆期间去西安旅游后,一行三人乘火车于6日早晨返京。

  “我们在北蜂窝路坐上一辆出租车准备回家时,司机要收40元车费。我们认为这是违规收费,双方发生了争执。”随后司机要求他们下车,马先生认为拒载也属违规,于是便下车到车身后记车牌号。“这时,司机冲下车从我身后掐住我的脖子,并把我摁倒在车后备厢上。”

  马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被打后的照片——脖子上包着20多厘米长纱布,部分伤口露在外面,呈深红色。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上写着:“头部外伤……右眼眶软组织挫伤,颈部皮肤小裂伤、挫伤。”马先生说,他要求司机向自己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

  家住房山区的司机于先生说,他并没有向乘客收取40元费用,乘客说话不礼貌,还骂人,后又打他,他被马先生打后无意中抓了对方的脖子。

  于先生说,他的头部和胳膊也受了伤。“如果马先生不要求我赔偿损失,我也不让他赔偿。”

  于先生所在的万泉寺出租车公司答复称:若收费40元情况属实,他们将按照规定处理此事。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乘客可在30日之内上交书面材料,若情况属实,他们将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对于这次纠纷,民警对双方调解了3个小时,但由于双方均坚持己见,调解未果。马先生称自己将诉至法院。

  线索人:马先生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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