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中午12时结账遭质疑 消协称有违公平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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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04:57 新京报 |
本报讯 (记者廖爱玲)有媒体报道,十一黄金周不少游客投诉,一些宾馆要求不论什么时候入住,结账时间都是到中午12时。对此,北京多家宾馆饭店称,这是行业惯例,而中消协有关人士则表示,这种收费方式不合理。 昨天,记者分别向新侨饭店、亚洲大酒店、世纪金源大酒店等多家宾馆询问,凌晨2时入住的收费情况。结果所有宾馆工作人员都答,到当天中午12时按一天来结算,并表示这 是酒店行业默认的行规和惯例。中国饭店协会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虽然“中午12时结账”是行业惯例,但也有酒店规定下午2时结账,或设钟点房。 中消协法律顾问、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认为,这种收费方式是不合理的。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行规、惯例、店规、内部规定、格式合同等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民法通则》也规定一天按24小时来计算,旅客房费以天为单位。消费者花了钱,却没有享受到规定时间内的服务,这侵犯了公平交易权。 邱宝昌建议,可使用分段收费,以实际的半天或一天为基数,超时再按小时来收取。 回应:按实际消费时间结账难以实现 本报讯(记者郭安)昨天,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要求宾馆按照实际的消费时间结账有一定道理,但这种要求难以实现。他表示,如果按照消费者消费的时间结账的话,将给宾馆收费造成混乱,也不利于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