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喝酒大谈情色生邪念 强暴弱智女被判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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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05:4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晨报讯 3人在喝酒聊天时大谈情色之事,之后竟强暴弱智女。昨日,其中两人因犯强奸罪和猥亵妇女罪被肥东县法院分别判处10年和5年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4月8日中午,王某、薛某、赵某(另案处理)3人在肥东县一家饭店喝酒。酒桌上3人大谈情人、女色之类色情艳事,不觉中薛某竟产生了歹念。于是在薛某的指引下3人开车来到肥东县高旺乡的弱智女谈某家。在村口处,薛某先下车来到谈家,乘 谈某一人在家之机对谈某进行猥亵。之后,薛某又将谈某带到面包车上开到大窑林场,赵某将其带到树林中猥亵。随后薛某和赵某下车,由王某开车送谈某回家,在路过一片油菜地时,王某对谈某实施了奸淫。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薛某明知道谈某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和进行猥亵,已经构成了强奸罪和猥亵妇女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立功 良诚 计玲 献松) |